栏目:教学工作 发布于: 2019-09-20 浏览 691 次
各函授站:
根据教育厅转发教育部教育督导局《关于对〈学士学位论文(毕业设计)抽检办法(试行)〉征求意见函》中强调要“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,做好学士学位论文(毕业设计)抽检工作”精神的要求和学院教学工作安排,2019级专升本学生的毕业论文(设计)将于2020年12月启动,2021年6月底完成毕业论文所有工作并归档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。
一、总体安排
(1)学生在修完本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、完成毕业论文(设计)及答辩后,成绩合格,可于2021年6月毕业。
(2)毕业论文(设计)是确保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,必须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,严禁抄袭他人研究成果,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发生,答辩前必须进行相似性检测,未通过检测的学生,不能参加答辩。
(3)严格按照学院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整体进度安排2021届毕业论文事宜,兰州站学生通过网上学习平台进行,其他函授站学生在线下进行。
二、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相关要求
1、为提高毕业论文(设计)质量,学院已组织相关专业老师,规范了毕业论文(设计)模板和相关表格,同时为各专业建立了毕业论文(设计)选题库,学生和指导老师可在附件中查看并选用。
2、函授站要高度重视毕业论文(设计)指导教师的选聘、过程管理和指导工作,切实发挥指导教师的指导作用,确保指导工作落实到位、责任到人。指导老师应切实履行指导职责,及时审阅学生毕业论文(设计)并提出修改意见。
3、毕业论文(设计)相似性检测合格率小于30%,本次论文相似性检测系统为维普论文检测系统。维普网相似性检测网址:http://vpcs.cqvip.com/personal/paper/filetext.aspx,论文未通过检测的学生,不能参加答辩,通过相似性检测的学生需提交检测合格报告才能参加答辩。
4、函授站要成立答辩委员会,拟定答辩文件,要有论文答辩记录和其他支撑资料。严格按照《西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本科生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的规定(修订)》文件要求执行,答辩结束之后将答辩文件、本科生毕业论文(设计)题目一览表(附件2(表一))、西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(设计)各小组答辩工作总结表(附件2(表八))报至教学管理部,其他相关的答辩资料(按照附件3要求)由函授站妥善存档,以便学院检查。
三、注意事项
1、根据《西北师范大学成人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》规定,“毕业设计(论文或其它毕业实践环节)成绩良好(含良好)以上”为学位授予必要条件之一,请有学位申请意向的学生予以重点关注。
2、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整体进度安排请见下表,具体工作时间如有变动,将在阶段通知中公告,并以阶段通知为准。
时间 |
任务 |
12月1日—12月20日 |
选聘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并报学院备案,培训指导教师,明确指导 工作要求,开展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动员。指导教师指导学生 完成选题审批表填写并填写意见(附件2表三)。 |
12月20日-3月14日 |
学生撰写论文、提交一稿、二稿,指导教师进行指导和评阅。 |
3月15日至4月30日 |
毕业论文(设计)最后提交截止日期,学生提交相似性检测报告 和规范的论文以及按照要求填写完整的表格。 |
5月1-15日 |
指导老师完成毕业论文(设计)的评阅和相关资料的填写。 |
5月16-31日 |
教学单位完成所有本科生论文资料的审核。 |
6月上旬 |
函授站安排答辩时间、地点等及成立答辩委员会拟定答辩文件。 |
6月中旬 |
完成论文答辩,填报毕业论文评阅成绩、答辩成绩,邮寄学生答 辩材料。 |
6月下旬 |
公布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成绩。 |